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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yu乐鱼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集中查处整改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开展集中查处整改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为明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奠定良好的基础,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查处整改2012年1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为确保集中查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和自行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清2012年1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状态,确保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2012年1月1日以来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已经动工的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含个人建房用地、采矿用地)。

  2012年10月底,市人民政府下发《贵港市开展集中查处整改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统一部署集中查处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查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具体部署集中查处整改工作。自治区下发2012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具体时间和覆盖范围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源情况确定)。

  2012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结合自治区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件数据,对本辖区内2012年1月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宗进行登记(没有卫星遥感监测图件数据的地方也要全面清理);对属于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leyu乐鱼

  2012年11月26日前,各县(市、区)向市国土局上报初步数据成果;2012年11月30日前,我市向自治区上报初步数据成果。

  2012年12月17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对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拆除复耕、补办用地手续等工作,并向市国土局上报工作总结报告和最终数据成果;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的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检查。

  2012年12月20日前,我市向自治区上报全市工作总结报告和最终数据成果;自治区对我市的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检查。

  2012年12月25前,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违法违规用地、用矿及组织查处整改工作情况,启动约谈问责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查处整改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市、区)集中查处整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违法疑似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和自行清查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工作;完成全市工作情况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直接查办重大违法违规用地用矿典型案件;提请市人民政府约谈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汇总本市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具体实施自行清查违法违规用地用矿工作,开展对违法疑似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按照要求填写数据表格并上报;制定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查处整改工作方案报本级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整理和归档执法检查卷宗;汇总本级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一)全面清理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执法巡查、12336热线、来信来访、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线索,以及自治区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件数据、各地用地用矿审批情况,对本辖区内2012年1月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线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登记表》(表2)、《2012年度新增合法建设用地核查情况登记表》(表3)、《2012年度图斑核查实地伪变化情况登记表》(表4)、《2012年度矿产图斑核查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查处整改情况登记表》(表6)。

  (二)制定查处整改措施。各县(市、区)针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情况,逐宗制定查处整改方式方法、责任单位、时间要求等具体方案,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查处整改。根据拟订的查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对每一宗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要立案查处。案件的处理,要符合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和其他符合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确实需要保留的项目用地,要尽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对其余违法违规用地项目,特别是违法违规轻微,能够整改的项目用地,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改,该拆除的尽快拆除,该复耕复绿的尽快复耕复绿。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案件,不论是采取立案查处还是非立案整改,都要按照“三不留一毁闭”(不留人员、不留工棚、不留设备,毁闭矿坑、矿窿)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四)建立档案。各县(市、区)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的查处整改,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标准和要求,逐宗建立和完善档案。

  (五)上报数据和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根据核查、查处整改结果,填写《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表1)、《2012年度矿产图斑核查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表5);同时认真总结集中查处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将总结报告和最终数据表格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开展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贵港市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龚贵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飞和秦春怡同志兼任,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抽调。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取消“6.30”政策后,我市违法整改形势非常严峻,开展集中查处整改工作是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降低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约谈、问责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查处整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leyu乐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形成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合力,确保查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地保护、利用、勘查、 矿产开发、储量、测绘等各个业务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合理分工leyu乐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开展。市财政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集中查处整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集中查处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各县(市、区)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组织开展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清理核查工作,对清理核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不隐瞒、不谎报、不掩盖,实事求是上报数据和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要对上报数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字确认,并加盖本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领导责任。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行为的,一经发现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主动作为,全力查处整改。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违法违规的查处整改工作。对核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性质分门别类,一事一议,一事一策,制定查处整改措施。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做到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该取缔的取缔,该复耕的复耕,该移送的移送。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法违规面积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偏高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积极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努力降低违法比例。各县(市、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查处整改工作,确保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于12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将本次集中查处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加强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抓好进度,按时完成任务。本次集中查处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精化工作程序,确保按照自治区和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度及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准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表格。凡因工作推拖、措施不力等原因没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造成辖区2012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于15%或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后果严重的,市人民政府将视情况采取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扣减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暂停矿业权审批等措施,同时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七)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促进产业升级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 号)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贵政发〔2012〕2号)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度;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落实,不断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体制。做到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防范,有效制止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